荣格 发表于 2011-2-4 20:50

网费新规引发公愤 最早下周可被推翻

(本网综述) 鉴于联邦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简称CRTC)通过的新收费措施已在本国的消费者和网民中引起了“公愤”,联邦保守党政府已决定要推翻它。
昨日(周三)晚些时候,联邦工业部长甘礼民(Tony Clement)下属的一位官员对媒体明确表示,政府正在等CRTC自己改变规定,否则联邦总理和工业部就会出面,改变这一极具争议的规定。
网费新规维护垄断利益?
为鼓励网络商之间的竞争,联邦曾要求本国大型电讯公司向小公司出租其网络设备,以及给他们“批发”流量,再由他们“零售”给消费者。
由于小公司比较容易削减成本,所以他们给顾客的上网计划会比大公司的更加合理。在同等的网费下,本国大型网络公司如Bell和Rogers给顾客的流量限制只有几十个G,一旦超过就要支付相当高的罚金;而小公司则可以为住家网民提供最多200G、甚至无限流量的上网服务。
然而,CRTC却于上周裁定,大型电讯公司对批发客户将可以采用与零售客户一样的标准,按使用流量收费。这将迫使小公司将新增的成本分摊到用户身上,而且直接扼杀了小型网络公司向顾客提供无限流量上网服务的可能,除非他们愿意做赔本买卖。
本地消费者权益组织评论,CRTC的新规定无异于强化大型电讯公司在网络市场的垄断地位,令小公司更难生存、也让消费者更容易被压榨。http://info.51.ca/uploads/Image/2011/02/6_093215L8.jpg联邦总理哈珀和工业部长甘礼民(来源:国家邮报)

千万网民向联邦政府请愿

CRTC公布了这项新的收费措施后,立刻遭到了本地消费者团体,以及网络用户的强烈反对。愤怒的网民还在网络上发起了抗议,以及向联邦政府请愿推翻这一规定的活动,一天之内便有35万人投票,一封封请愿信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直接发给了联邦工业部长。
同时,在各大媒体的新闻评论版和论坛上,全国各地的网民也愤怒地展开了抨击。仅在本网的论坛上,24小时内对该新闻的评论也达到了70条。众网友指责大公司垄断市场、压榨消费者,CRTC身为联邦机构,却维护着的垄断者利益。
本网网友ezezw表示,Bell 的实际成本只有 1.5 分每个GB,,并且他们早已收回投资在互联网上的成本。CRTC的裁决“完全是开历史倒车”,企图把互联网以及有关一切业务全部垄断在它旗下、扼杀竞争。

网费规则最早下周被推翻

面对着数以万计的网民的愤怒,联邦政府决定出面干预。据悉,CRTC是一个独立的机构,但政府可以推翻其决定。
昨日(周三),联邦工业部长甘礼民透露,自己已经收到了成千上万封电子邮件形式的请愿信,并已经着手处理此事。他还表示,这类决定显然不符合消费者最佳利益。
另一名政府官员则透露,今天(周四)CRTC主席芬肯斯坦(Konrad von Finckenstein)将向国会工业委员会解释其决定。他提醒CRTC不要存在幻想,最好自己重新考虑改变规定。如果他们不这样做,总理与工业部将出面改变。
据本地英文媒体《多伦多星报》获悉的消息,政府最早可能于下周早些时候推翻这一的争议性决定。

青蛙王子 发表于 2011-2-5 01:10

事情闹大了,大佬就出面了,呵呵,前段时间一个搞通讯的朋友还愁眉苦脸的。
http://www.mississaugachinese.ca/bbs/viewthread.php?tid=27136

Independent 发表于 2011-2-5 09:42

-好帖, 针砭时事!

本帖最后由 Independent 于 2011-2-5 08:44 编辑

{:9_183:}
“然而,CRTC却于上周裁定,大型电讯公司对批发客户将可以采用与零售客户一样的标准,按使用流量收费。这将迫使小公司将新增的成本分摊到用户身上,而且直接扼杀了小型网络公司向顾客提供无限流量上网服务的可能,除非他们愿意做赔本买卖。” -好帖, 针砭时事!
是呀:(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简称CRTC)? 是一种叫做行业协会吧?
”资本对利润的追求造成垄断对消费者是痛苦地,和失去个性的一件事!

jackieqqiu 发表于 2011-2-5 22:53

虽然支持这个活动,不过,这种小改小整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这种市场垄断的流氓作风是个杯具,也是加拿大一大特色。相信如果再流氓点,那么就会如一句话描述的:不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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