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了 发表于 2013-10-25 21:23

密市市长麦考莲胜诉 判获17万元堂费

针对安省法院今年6月驳回密西沙加市一名市民向市长麦考莲提出《利益冲突法》诉讼,安省法官斯普罗特(John Sproat)已判麦考莲可获兴讼人补偿17万元的堂费。
尽管麦考莲向法官要求兴讼人补偿她在此案中花费了39.5万元的律师费,但是法官斯普罗特认为要采取中庸之道。他又解释不想把补偿金订得太高,令致市民向公职人员提出此类投诉时有所迟疑。按照现行的安省《利益冲突法》,只有市民可以就公职人员涉嫌违反利益冲突提出诉讼。

麦考莲被指控在2007年就皮尔区发展费用修订案进行投票,从而违反了省府的《利益冲突法》,因为修订案将使她的儿子所在的发展公司有可能从中受益,节省高达1,100万元的发展费用。 这宗案件的兴讼人是密市居民希慎尼(Elias Hazineh),他提交法庭的事实陈述书,内容表明麦考莲曾在涉及儿子的一宗地产交易中,在皮尔区域议会的一次有关表决中,投赞成票,指称麦明知儿子涉及该宗交易,就有可能受益于她参与投票的皮尔区发展费用修改法案。

然而麦考莲随后表示,当时她并不知道儿子所在的公司“世界级发展公司”(World Class Development),在她于区域议会中对修改法案进行投票时,已经申请了其中的一个建筑项目,她当时并没有追问其子到底有没有参与修订法律所影响到的项目。
法官斯普罗特今年6月宣判时驳回了该项诉讼,该案不能上诉。
麦考莲和希慎尼都未有就17万的补偿金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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