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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4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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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荣格 6 c4 h; ` l& d. x+ q.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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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无辜挨打,皇家骑警拒绝道歉; V* N: B# g, Y# B5 Z; x) Y
| 本拿比华裔居民陈健威四年半前在北温哥华疑遭警员不当殴打的事件,经过皇家骑警公共申诉委员会调查,认定涉案警员确有「过当使用警力」情形,并建议警方正式道歉。不过,皇家骑警本身并不同意这项报告内容,也拒绝道歉,陈健威昨(五)日对此表示失望,他亦已委托律师提出民事赔偿诉讼。 7 S5 g) T' D3 c1 Q; u: _: v; A
陈健威昨天由律师等人陪同,在中侨互助会召开记者会,对於这项「迟来的正义」感到欣慰,但对警方仍拒不道歉表示至为失望。他的律师亚许(C. Ash)表示,已代表陈健威提出民事诉讼,要求皇家骑警赔偿陈健威在事件中所受到的身心伤害,至於实际求偿金额,目前仍未确定。
4 w3 y/ k) ]; c" x3 |" L1 n这起事件发生在一九九七年二月间,陈健威在该年二月六日清晨,由本拿比市开车陪同友人回到北温哥华後,单独开车返家途中到了 Dollarton Rd. 上,被一辆北温骑警的巡逻车拦下盘查。陈健威表示,他当时并无超速,不知何以被拦下,而在盘查过程中,警员先是口出粗话,接著又无故予以痛殴,方法包括掐脖、以拳重击腹部及头部、戳眼,还把他用力推倒在地。警员亦曾一度把他拘留在警车上。 . d; K6 }# X, ]4 H" ?: r1 R( _
陈健威表示,後来经他不断哀求,同时警方亦查不到任何罪证,才让他离开,他事後在友人陪同下,前往北温医院急诊室敷伤诊治了一个小时才回家休息。原本在卑诗渡轮上班的陈健威事後在家休养了好一阵子,他後来在中侨互助会协助下,向皇家骑警公共申诉委员会投诉。中侨行政总监陶黄彦斌表示,该协会当时曾为陈健威设立基金,募集到近五千元捐款,後来主要都用於律师费用。
" l& ^" f/ o0 x皇家骑警公共申诉委员会在长达四年半的审查过程中,先是由该委员会副主席在去年九月完成临时调查报告,并由该委员会主席在今年六月上旬完成最後报告,其中均指警方确实有过当使用警力情形,而且其中的掐颈行为更是早为警方明令禁止。另外,报告中也指出,警方在双方沟通过程中曾使用「不恰当、不专业的语言」,涉及警员应就这些情节向陈健威道歉。 . o) ^! Y& H% y* P9 h" g
不过,皇家骑警代理署长吉林在今年元月间回函给公共申诉委员会时,则是支持北温警局的内部调查结果,指称陈健威在事发之际,言行粗暴,并且抗拒逮捕,警员基於安全,不得已只能强行加以制服,其间并无违反警规情形。但根据当时一位开车驶经现场的目击证人向申诉委员会指出,警员在拘捕陈健威之际,後者并无反抗情形。
: `4 E8 ~2 o! b S& _另一方面,警方内部不知是出於内部歧见,或是上下沟通时「摆乌龙」,骑警卑诗省督察布森女士在今年三月初在一封致陈健威的函件中曾表示,她将会指示北温警局要求涉案警员道歉。只是据 CBC 电视台报导,皇家骑警方面昨天已明确表明,不会对此事道歉。 % l5 w# k/ n- p
陈健威事件发生之际担任中侨主席的乐美森律师昨天也出席了记者会。他指出,这项调查拖延了四年半之久,不仅对当事人权益不利,事件中所涉不当事项未能及早获得改正,也让人担心这段期间还有其他民众可能遭到类似不当待遇。不过,他也指出,申诉委员会在报告中特别指出,不同族裔民众对於警方盘查行为,或会受文化背景影响,产生不同的反应及感受,警方应加强这方面的训练,这一点是值得肯定。
, s- y$ o+ j- }: u0 o$ y b5 p乐美森表示,这次事件中,不只警方三个层级意见不一,立场超然的公共申诉委员会所做成的建议,皇家骑警亦可不接受,整个过程让人相当「困惑」(disturbed ),他建议联邦政府应赋予这一申诉委员会更实际权力,否则就失去设置这一委员会的意义。按照现行程序,如果皇家骑警坚持不接受公共申诉委员会的建议,陈健威也要继续上诉的话,只能诉请联邦法务部长裁决。 , j2 M. j9 q1 {7 W4 ?8 x
尽管此一投诉案到目前为止的结果不尽如人意,乐美森表示,陈健威能够勇敢站出来,以个人经验举发不公正情事,对於促进警方改善作业仍有极大助益,也显示加国仍有一套协助民众申彰个人合法权益的机制。他说,这套机制目前或有不完善之处,如果能透过这次事件激起各界的重视,进而获得改善,则未尝不是功德一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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