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元老
- 积分
- 5970
- 获赠鲜花
- 25 朵
- 个人财富
- 29577 金币
- 注册时间
- 2012-2-28
|
友情提示: 请千万不要登入陌生网站输入QQ号和密码,以防诈骗。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从哪儿看到的,谢谢。
移民若在入籍聆讯时遭拒,过往居住纪录从此一笔勾销,必须另外再住满三年才能第二度申请入籍,别以为如此噩梦般的入籍遭遇应该不常发生。事实上,单是去年1至9月,全加即有6,936人入籍聆讯遭拒,而有710名是来自中国的移民。
% E5 r, M- Z/ b
& T5 T" s' y8 K. N! m, s6 n2 }本报独家向移民部取得最新入籍聆讯被拒统计资料显示,全国入籍聆讯被拒个桉在2011年大幅增加,在2011年的1月至9月,全加拿大有6,936人在入籍聆讯时被拒绝,这比2010年的5,352人,增加近30%,比2009年4,142人增加67%,增加比例十分惊人。 % _# i4 P b( _) f
" d9 j9 E- [0 L6 W; p. Y, }若以省份地区来看,安省在2011年,前9个月入籍聆讯被拒最多,达到4,541人,比2010年的3,314人,增加36%;卑诗省则有678人被拒,比2010年的494人,增加37%。
$ u' e: t: y2 }+ n. y- u, ~) s8 R1 e h# y
至于被拒比例(即拒绝个桉佔整体聆讯人数),以安省的61.40%为最高,卑诗省为43.43%,全加平均则为51.74%。
# g/ O4 ~8 }4 A2 i" A: P% c' F. K+ H
移民部同时首次提供有关中港台移民入籍被拒的统计,去年2011年前9个月,总共有710名来自中国大陆的移民入籍聆讯被拒,香港只有37人,而台湾为29人,澳门则有1人。
: }, ~) |. L i! W, {2 _$ L O1 ~/ [7 r9 V7 y3 a& e
入籍聆讯可能三原因
8 c8 d! `# f. j+ \0 u0 O. ~; c/ P7 l" t" d7 W$ q
移民部温哥华发言人那迪欧(Johanne Nadeau)指出,一般需要被送至入籍聆讯的申请人,可能有三个原因,最多是居住纪录填写不实;其次为未具备基本英语能力,在入籍考试时,未能答覆基本的个人问题;还有一类是未具备足够的加拿大基本知识。
7 x% ~3 P2 W/ l4 H! A$ b$ ]- a# B. g6 W
针对需要进行入籍聆讯的申请人,需要等待两年时间进行排期,且移民部告诉申请人聆讯前不要向移民部查询,查询也无用。那迪欧解释,每个申请人的情况有所不同,排期的时间也各不相同,移民部无法作出有关聆讯排期需要多久的说明或指示。 ; r k$ W8 Y/ B5 P: B: b5 i
( U/ v- U& G% }7 t! E _" x6 Z
那迪欧说,移民部能建议申请人的是,须真实填写所有入籍申请资料,一旦资料错误,也必须及时提出解释,一旦申请被送到入籍法官前等待聆讯,申请人若搬家时,也要向移民部提供最新的住址,以及最新的联络电话,以免聆讯日期的通知无法寄达,那时影响更大。 5 {3 `2 X# S& o. e6 {( {
; K) L4 a" U% `# n
不过,有移民律师建议申请人,与其等待两年后,被拒比例高达40%以上的聆讯结果,还不如趁早认清事实,一旦发现申请遇到困难,收到需要聆讯时的通知,即乾脆向移民部放弃申请,更建议一些身在海外的申请人,尽速回到加拿大,重新居住三年,再送入籍申请,如此可能比坚持参加聆讯,有可能更节省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