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马1年半之后,海南省委原常委、三亚市委原书记童道驰被判死缓。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显示,2020年11月2日,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童道驰任上被查,2021年4月30日被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双开通报曾提到,童道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甚至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接受奢靡消费安排,贪图享乐”“利用职权在资本市场进行权力寻租”“生活糜烂,大搞权色、钱色交易”等。
如今,童道驰迎来他应有的结局。
2022年1月13日,童道驰案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半年之后,该案宣判。
根据法院判决,童道驰犯两罪——受贿罪、内幕交易罪。
其一,受贿罪。
根据法院审理查明的结果,在16年的时间内,童道驰在中国证监会、海南等地,前后敛财数额超2.74亿!
2004年至2020年,被告人童道驰利用担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发行监管部副主任、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国际合作部副主任、主任,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上市、企业经营、融资借款、职级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4亿余元。
童道驰敛财的方式主要是“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上市、企业经营、融资借款、职级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其二,内幕交易罪。
2006年8月至2007年4月,童道驰在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期间,获悉相关股票内幕信息后,指使其近亲属及关系密切人员在相关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相关股票共计3165万余元,非法获利共计338万余元。
从判决书内容来看,童道驰犯内幕交易罪,主要是16年前在中国证监会工作期间。
这是官方首次披露,童道驰犯内幕交易罪的具体数额。
在该案一审时,当时的通稿中提到,童道驰将履职时获悉的股票内幕信息告知其亲友,由其亲友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相关股票,“情节特别严重”。
法院审理查明,童道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鉴于童道驰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及内幕交易事实,内幕交易罪构成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内幕交易的非法所得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对其所犯内幕交易罪,可从轻处罚。
最终,法槌落下,童道驰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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