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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华裔女子和外族通婚,肩负着外交和亲的重任。至于和亲嫁出门去边远地区的女子,是不是过得幸福,在少数民族地区到底是做大做小;是服侍了丈夫,丈夫死后又嫁给儿子;地位是否尊贵,都取决于母国当时政治经济强盛、军事力量的强弱。 当年文成公主进藏嫁给松赞干布,带着唐朝陪嫁过去的许多精制的手工艺品、锦缎珍宝、医学论著、谷物、蔬菜的种子;懂酿酒、养蚕、造纸等生产技艺的工匠和会纺织刺绣的侍女。通过和亲这一手段,吐蕃在商贸、技术、物资等各个方面从大唐谋得许多实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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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6 l+ O- w# T% P* \; a, i H然而入藏后的文成公主作为松赞干布娶回来第6个女人,无子、无宠、地位远在正室尼泊尔妃子赤尊公主之下,例如,她们相伴在松赞干布塑像身边的位置,赤尊在左,文成在右;大昭寺和小昭寺规模之间的差距等等。" a& S$ F/ \+ o( P( |
可历史往往是任由人打扮的小姑娘。后世天朝的史官们竭力吹捧文成公主入藏后的地位和在藏民心目中的影响,试图营造出大唐公主在番邦地位有多尊贵,松赞干布对她有多言听计从,蛮夷景仰、拜服、沐浴天朝隆恩的假像,却对其中蕴涵着的“送女子保平安”的屈辱避而不谈。当年那些随身携带的丰厚陪嫁,蕃人只是视作唐朝畏惧吐蕃兵威而乞和的贡物,送的越多,意味着讨饶的程度。8 J' \" Y* ?# ]& z& F2 x6 e
6 t' G v% G/ z6 E# _! A& a, D俱往矣,千年的时光过去了。今日华裔女子嫁西人汉子时,是否也负有和亲、传播中华文化的使命?个中滋味,冷暖自知,如冬天饮冰,会点滴在心头吗?
5 z8 e, Q# A3 M' a异族通婚刚兴起时,往往和双方的经济地位有密切的关系。一些富有黑人能吸引到白女为妻,是为了改变后代的肤色,也意味着提高了此人的社会地位;有些贫穷的白人女子委身黑人或是想摆脱贫困状况。在六十年代的香港,经济还没腾飞、民智尚未完全成熟时,崇洋的心态就非常严重。当时如果有白人男子和香港女子通婚,周边人都会羡慕女方。
T1 r4 B1 {8 ]$ @; K( _) c混血的后代长得有异域特点,英文够好,又有机会入读英童学校,被宠为天之娇子。随着香港作为四小龙经济起飞,英国国势衰微、英资撤离,洋人在港的主导地位慢慢落入华人手里,崇洋心态才渐渐褪色了。风气开始吹向神州大陆。改革开放初期,国门刚刚打开之际,中外经济有着巨大的落差,华女嫁得个“老外”常被街坊邻里羡慕不已,许多女星纷纷外嫁西人。4 l! Z$ s/ @/ b* V& O" x- u. t
T% w1 C V _+ K1 Y只是在近期,有些人反感中国女子跟老外在一起,说那些女生崇洋媚外下贱,让老外很容易地弄上床。而中国小伙一旦有了个异域的女朋友或西人的妻子,常洋洋自得。这点在孟非的《非诚勿扰》节目中表现地比较明显。似乎有过一个西人女朋友,会被周边朋友羡慕,也代表了此男子一种超然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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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j" j5 [' j2 z8 F% @5 ?3 o在加拿大,反对华女嫁西汉者,出于两种观点:文化论和血统论。在文化方面,自然同种语言、历史文化、血缘种族背景的夫妻,更容易同声同气。从某种角度说,华裔男子是世界上最顾及家庭的男性之一。只是华男在家庭生活中的作用,更多的体现在提供经济来源和物质生活保证方面,在外面任劳任怨,忍辱负重,个个好像是追求事业的“工作狂”。可能应酬时也会花天酒地,小三小四弄了一堆在身上,但“糠糟之妻不下堂”这种传统理念已经太深入华男的血脉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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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家用,除非做事太过荒唐的男人,多少还是会拿回家给点太太;也还会忍着异地分离,拿着自身的健康在中国拼经济,把钱源源不断地输入到温哥华,供大奶们在本地有闲暇做美容按摩、喝下午茶、带着孩子整天琴棋书画去赴各种补习班。而不像有些西人,将账单弄出AA制;情愿四处旅游也无购房概念;开心时在一起Enjoy Life(享受生活),一旦一方身体有疾在腠理,西人会说一句“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然后离去。自然,也不是个个西人都会这么绝对。至于血统,因为纯种优势曾经沾上过纳粹种族主义,为了确保政治上提法的正确,很久没人敢提纯种优势了。而混血杂交,一提起混血宝宝,大家都欢天喜地的齐口说好漂亮。在不同种动物之间的后代,杂种与其含义基本相同,夸一条狗名贵,追溯其祖先,会说其血统有多纯正。但杂种用于称呼人时含有强烈的贬义。在粤语中,混血儿的昵称比称呼成年白人“鬼佬”更难听,被叫成杂种仔、杂种妹。 % p' R( z7 e& @. k2 X* ^0 {3 v9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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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每种想法都可以得到包容,每段真情都值得被祝福。有宁愿玉碎不愿瓦全的女子,为了自尊,放下了锦衣玉食;有被中国男人贬为“黄脸婆”的丑女,开开心心地嫁给了老外;有带着“拖油瓶”在华男中很难再有市场的华女,通过嫁西人找到了出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异族通婚会变得越来越稀松平常:在大不列颠岛上的各族裔不断通婚,出现了基因的融合与交汇。 ) g" _6 D, 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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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奥巴马的母系祖先,几乎涵盖了欧洲各主要民族的广泛基因。笔者在大温遇到过人用一口流利的英文说:我身上有1/8的华裔血统,1/8的德裔血统的自我介绍,可他一点汉民族文化都不知晓。从生命科学的角度,杂交和近亲交配一样,都是获得优秀突变基因的一条通路。对于“华女嫁西汉”这种现象,接受罢,不接受也罢,说到底,是别人家的私事,干卿何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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