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国男子蔡某涉嫌通过假结婚移民加拿大,被查出后收到了遣返令。虽然他以“离境后无人照顾年幼的孩子”为由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但是仍遭到驳回。 据联邦法院公布的文件,蔡某在10多年前同一名加拿大女子Q女士结婚,并于2006年10月被担保,获得了移民身份。其后两人离婚,而蔡某又在09年3月同一位中国女子孙女士结婚,并担保他的第二任妻子移民加拿大。 可是,蔡某的第二段婚姻也没有持续很久。他在2012年,又同一位加拿大华人杨女士开始的一段新的恋情。两人住在BC省,并在2013年和2015年有了两个孩子。 蔡某的两段短暂的婚姻,引起了加拿大边境局(CBSA)的注意,并对他展开了调查。边境局发现,Q女士有多次同外国人结婚,并担保他们移民加拿大的历史,而她和蔡某之前的婚姻,有造假的嫌疑。 在收集了大量的证据后,边境局于2014年向蔡某发出了驱逐令,并且5年内不能回加拿大。 蔡某随即向到上诉庭(IAD)上诉,试图把责任推给移民顾问,不承认自己假婚姻。 2015年7月,上诉庭驳回了蔡某的请求。委员会表示,蔡某通过假结婚获得加拿大身份,又担保他的第二任妻子移民加拿大。这表明他的造假问题非常严重。 蔡某又以人道理由,向联邦法院上诉,申请暂缓执行驱逐令。他说,如果自己被驱逐出境,一家会遇到很多困难:其女子现在没有工作,全靠他赚钱养活,而两个孩子一个3岁,一个才出生不久,都需要爸爸的照顾。 他还声称,自己经营一间海鲜批发公司,2014年销售额大约是400万元。如果他离开加拿大,这间公司面临倒闭的命运。 联邦法官斯特兰(Cecily Strickland)经过听取双方证词,驳回了蔡某的请求。他表示,蔡某的同居女友和两个孩子都是加拿大公民,不住在加拿大也没关系,一家四口可以在中国团聚。 此外,法官也不相信蔡某所声称的“全家靠他赚钱养活”的说法,因为文件显示他的女友很有钱,当年是带着200万元,以投资移民的身份来加拿大的,并在加国和中国同时拥有一套房产。即使没有蔡某的工作,一家也能生活得宽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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